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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《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》《石墨和萤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》等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函

信息来源: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:2024-02-05


各有关单位及专家:


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,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 20)组织制修订的国家标准《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》(计划号:20230453-Q-469)《石墨和萤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》(计划号:20230457-Q-469)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。按照《国家标准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请组织相关专家对征求意见稿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,填写意见反馈表于2024年4月4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标准起草组或全国能标委秘书处。


燃煤发电机组联系人:

刘志强,13910826457,liuzhiqiang@ cec.org.cn

石墨和萤石联系人:

张红林,13892993560,SACTC406@163.com

秘书处联系人:

张巳男,010-58811633,zhangsn@cnis.ac.cn